《贵州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计量和收费行为合规指引》发布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贵州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计量和收费行为合规指引》,进一步引导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收费规范,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全文如下:
贵州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计量和收费行为合规指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引导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保障居民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收费规范,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开展涉及计量、收费相关活动参照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指为城镇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提供水、电、管道燃气等基础公共服务的企业。
所称水电气企业计量行为,是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所管理的,用于城镇居民水电气用量结算的民用水电气表的计量行为。
所称水电气企业价格行为,是指为城镇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提供水、电、管道燃气等基础公共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所称明码标价,是指水电气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及与价格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 本指引只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计量、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并给予合理引导,不对现行法律法规做扩充解释,不干涉经营者自主经营权、自主定价权,不额外增加经营者义务和负担。